國家法律對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規定有:
“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成年子女有賠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禁止虐待老人”
“婚姻法”第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贈養費的權利”第二十二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
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對于年老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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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律對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有何規定
詳細信息 國家法律對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規定有: “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成年子女有賠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禁止虐待老人” “婚姻法”第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贈養費的權利”第二十二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 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對于年老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