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7日,春節收假第一天。賈某就來到西安市碑林區東關南街司法所尋求幫助。原來賈某母親熊某患胃癌晚期,治療需要不少醫藥費,但他弟弟有能力卻不愿承擔費用,于是來到司法所尋求幫助。
賈某首先向司法所工作人員咨詢了遺囑問題,詢問其母親前面所立遺囑是否有效?如果有效,按照遺囑他弟弟繼承了財產,但不履行贍養義務該怎么辦?司法所工作人員認真查看了遺囑和相關證據,告知其遺囑是有效的,但遺囑人可以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員告知賈某,百善孝為先,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法律對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如果他弟弟還不履行相關義務,可以走法律途徑強制其履行。
近年來,到司法所進行法律咨詢的群眾明顯增多,這既是對司法所工作的信任與肯定,也在鞭策基層司法行政干警不斷學習、不斷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