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與國家福利
這幾天,老是會看到這樣的狗屁觀點“養老金是保險,不屬于國家福利!”。說這話的人,大概率是那些已經領取每月七八千上萬元的人,或者是那些即將領取每月七八千上萬元養老金的人!
奶奶個熊!
中國的養老金,實則是1994年才真正開始實施的,之前的人,是不用繳納養老金的,但1984年開始,已經有很多體制內人員,60歲以后也可以領取金額不菲的養老金了,請問這些說養老金是保險的人,如何解釋這個問題。
還有一個,視同繳費,這四個字如何解釋?
當然,權力擁有者在年老之后,享受一定程度的國家福利,我并不反對,我反對的是,自己享受了這些福利之后,就不讓其他大多數人分享,這樣的行為,和豺狼虎豹有何區別?
所以但凡看到這些所謂的養老金是保險而非國家福利的觀點,我就會感覺到惡心!
繳納養老金,大部分國企是1998年至2000年這幾年,才算是基本普及,而私營企業是2004年至2010年才基本普及,至于個體戶聘用的員工,到2024年的今天也沒有普及,自由職業者們,騎手、滴滴司機等,同樣很多人沒有繳納養老保險!
老干部,尤其是2004年就已經退休的老干部,是領取養老金這項國家福利算是最高的人!
說那些養老金是保險的人,可能沒有把老干部們當成人!誰知道呢,這些人一定屬于居心叵測,居然把老干部不當成人,把養老金不當成國家福利,我了個去!
任何一個社會,其社會福利主要包括教育、醫療、養老這三項,不否認我國當前的養老金體系,是帶有保險性質的,但不能否認養老屬于國家福利之一這個客觀事實!
伴隨人口總量的建設,伴隨人口老齡化的加劇,卯吃寅糧的養老保險類型的設計,必然會面臨入不敷出的狀態,如果依然還拿保險這種理念來對待養老金,一定會出大問題!
看一看發達國家,近半數以的發達國家,即使是一個乞丐,到了60歲以上或者62歲65歲以上,也能夠領取國家提供的養老金!
當然,發達國家是很少有老干部特護病房之類的特權現象的。
我也不是盲目的說發達國家的政策就一定好,但有一點我們必須要承認,國家究竟是誰的?
國家是人民的,這是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承認的觀點,這也是歷史證明了的觀點,既然國家是人民的,那么國家的財政收入就必須要取之于民也用之于民,而通過財政支出的設計,把財政收入的一部分拿來平衡養老金的收支,這是正常的也是理所應當的。
養老金不是保險,是一項必不可少的國家福利!
衡量一個社會是否文明的唯一標準,就是這個社會給予其公民的國家福利的多寡,國家福利多的就文明,國家福利少的就不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