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這個名字,正式出現應該是在國發(1991)33號文件中,即《國務院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在這個文件中標題所稱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但在具體內容中,第一次將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結合在一起。
在社保法中,第二章的標題就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章講基本醫療保險,在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前面都加上了“基本”二字。在《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從制度層面講也是養老保險制度,但在具體內容中,養老保險前面也有“基本”二字。
在國發(2014)8號文件,即《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中,對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前面也有“基本”二字。按照這些文件的規定,我國所有的社會養老保險都被稱為基本養老保險。我們繳納的養老保險中,不管你是繳納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還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其實都是基本養老保險。
按照社保法的規定,我國所有的基本養老保險,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的繳費年限都是15年,只要繳費年限達到了最低的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都能領取基本養老金。
在這段描述中,在養老金的前面也加上了“基本”二字,即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的目的,就是為了領取基本養老金。只是平時我們不習慣加上基本二字,只是將基本養老保險稱為養老保險,將基本養老金稱為養老金,這是一種口頭上的稱呼或是表達方式。
但在官方的正式文件稱呼中,或是在社保部門辦理養老保險業務時,各種表格,養老金計算單中,其實都是稱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那么基本養老保險和養老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和養老金到底有沒有差別呢?
當然是有差別的。其實基本養老保險只是保基本的一種有養老保險,其目的就是為了在退休時能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保險是與補充養老保險相對而言的。也就是說,在養老保險中,分為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兩大內容,基本養老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綜合起來就是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對于企業職工和企業來說是強制性的,也就是說只要和用人單位形成了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都是必須要繳納的,所謂的保基本就是這個原因。企業的補充養老保險就是企業年金。基本養老保險加上企業年金,就是繳納的養老保險而不是基本養老保險。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中包含了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兩個部分,這是強制性的,凡是編制內的工作人員都要繳納。退休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養老金中包含了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兩個部分。其中基本養老金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職業年金屬于補充養老金。
城鄉居民繳納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后領取的是基本養老金,除了基本養老金之外,要想有補充養老金,那就是自己辦理補充養老保險,比如山西就有城鄉居民的補充養老保險,是自愿辦理性質的。此外還可以通過辦理個人養老金、商業養老保險等作為補充養老保險。
綜上所述,之所以會把養老保險稱為基本養老保險,把養老金稱為基本養老金,這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設計中,保基本是第一目標,確保多數人通過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能夠享受到基本養老金,保證基本的養老生活。除了基本養老保險以外,企業職工可以繳納企業年金,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繳納職業年金,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之外的補充養老金。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養老金是相對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養老金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