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海南日報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海南持續實施降費率和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其中,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也在緩繳之列,養老保險費可在2023年底前補繳。
據了解,海南省失業保險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由1%降為0.5%、全省工傷保險在用人單位現行費率基礎上下調50%政策到期后,延續實施到2023年4月30日。
為推動民生相關產業重振,海南省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養老保險費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至2023年底前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