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詐騙套路“花樣百出”讓老年人防不勝防,養老保險的作用是為了使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養,一些不法分子打著“代辦、補繳養老保險”旗號招搖撞騙,被騙老人在遭受財產損失的同時,更承受巨大的精神傷害,嚴重影響到晚年生活,其幸福感、獲得感大為削減。
近日,雞西市雞東縣法院審結一起養老保險詐騙案,被告人楊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被告人楊某在擔任雞東縣興農鎮農村養老保險協理員期間,利用工作便利,以幫助參保人員代繳養老保險費名義,騙取31名參保人員養老保險費共計人民幣653500元,所得錢款被楊某用于網絡賭博和償還網貸。2022年2月9日,楊某到雞東縣公安局主動投案,如實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實。
判決結果:
被告人楊某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楊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楊某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依法從寬處理。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予以采納。綜合考慮楊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四十七條、第六十四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楊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二、被告人楊某詐騙犯罪違法所得人民幣653 500元,依法予以追繳并退賠劉某等31名被害人。
法官提醒:
老年人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應到有關部門、專門網站、社區、村委會了解相關政策,到相關部門的辦事窗口、平臺依法依規辦理。對于其他所謂能代辦“養老保險”、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養老產品”、宣稱“以房養老”、開展“養老幫扶”等要提高警惕,不要輕信他人,涉及金錢交易的多和親人商量,不要投機取巧,不要輕信他人的蠱惑,避免讓犯罪分子有機可乘,使自己血本無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