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社區矯正法》,充分發揮心理矯治在教育幫扶中的作用,在黨的二十大召開之前,城東司法所組織開展矯正對象心理評估和心理危機篩查工作。
心理咨詢師通過量表類測試對矯正對象心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指導矯正對象填寫《危險程度可能性評估量表》、《社區矯正對象自陳量表》,收集相關數據進行分析。
對量表中發現的問題,心理咨詢師及時開展針對性教育疏導、心理咨詢、危機干預,幫助社區矯正對象調整不良心態;糾正矯正對象在生活中偏激化、絕對化、負面化、災難化、以偏概全化等不合理觀念,教會矯正對象運用轉移法、暗示法、求助法、自我激勵法等心理學方法進行不良情緒的調整,正確看待、合理解釋生活的遭遇和不幸,從而幫助矯正對象控制負面情緒及沖動行為,防止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