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是全國老年人口最多的省份,積極應對老齡化形勢、加強養老服務保障,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近年來,山東省財政不斷深化養老保障領域改革,聚力構建廣覆蓋、多層次、可持續的“大養老”服務體系,為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財政保障。
注重整體謀劃,創新實施多支柱財政保障機制
針對老年人口數量多、養老需求多元化、財政支出剛性強的省情,省財政積極構建“一般公共預算+養老保險基金+社會投入”多元供給、協同發力的財政保障機制,創新實施“專項整合、統籌互濟、市場引領”為核心的“大養老”資金運作模式,最大程度發揮資金合力。
在資金整合方面,由“碎片化”向“集約化”轉變。今年將養老服務發展資金、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百歲老年人長壽補貼、老年人優待補助4項省級資金共8.65億元整合為省級養老服務發展資金,“打包”編制預算,“切塊”下達市縣,既增強了市縣調劑余缺能力,確保了各項政策落實,又提升了省級統籌保障能力,為適應日益多元化的養老服務需求創造了條件。在基金運行方面,由“分散型”向“互濟型”轉變,探索出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的“山東模式”。對上年度各市(含省本級)出現的基金收支缺口,省市按照70%、30%的比例進行分擔,并根據各市工作績效、地方財力、人口結構等因素設立了5%的浮動區間。同時,創造性提出“各市分擔缺口資金,先按其歷史結余50%的額度,從全省基金中列支”的缺口補助資金籌集辦法。在強化多元籌資方面,由“單一化”向“社會化”轉變,以“小資金”撬動“大市場”,全省共運用PPP模式支持養老項目16個,政府出資12.65億元,吸引社會資本191億元。運用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投資醫養健康產業項目131個,基金投資額66.5億元,帶動社會資本投資258.7億元。
注重系統集成,創新構建多層次民生保障機制
堅持把增進民生福祉、維護社會公平作為養老保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實行普惠、特惠、優待相結合,為老年人提供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的基本養老服務。
做大普惠保障,全省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2017年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50元,增幅達50%。同時,加大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基礎養老金傾斜力度,完善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激勵機制。2021年,全省基本養老金支出3729億元,774萬退休職工養老金比上年增長4.5%,1563萬城鄉老年居民基礎養老金增長7.2%。同時,做強兜底保障,連續三年支持大幅提高九類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標準,其中城市低保、農村低保標準分別由626元、474元提高到899元、721元,提標幅度達40%以上;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月均標準分別由830元、583元提高到1277元、1028元,提標幅度達50%以上。在此基礎上,在全省建立統一的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制度,年發放補貼7億元。在做實老年優待方面,在全國率先實現老年人優待政策統一。省級安排資金1億元,支持各地落實老年人免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優待政策,將60周歲以上老年人全部納入優待范圍,省內通用、各市互認。
注重協同聯動,創新打造多元化政策激勵機制
圍繞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創新完善“四聚力”政策措施,提升養老服務整體效能。聚力提升養老服務能力。2021年,省級創新實施支持養老服務“一攬子”扶持政策和獎補項目。聚力推進醫養康養結合,以創建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省為契機,積極推動醫養政策銜接、協同聯動。
聚力實施創新引領激勵,每年安排1.1億元支持打造一批養老服務高地和示范樣板,引領全省養老服務創新發展。創新開展縣域養老服務體系創新示范和醫養結合高質量發展創新引領縣項目。創新實施企業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工作評價獎懲機制,自2021年起每年安排專項資金2000萬元,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市進行獎勵。
除此之外,聚力培養專業服務人才。創新實施系統化人才培養激勵模式,推動解決養老服務領域專業人才匱乏、人才吸引力不強問題。采取一系列強化源頭培養,強化人才激勵和強化技能培訓的重要舉措。其中,在強化技能培訓方面,省級每年安排培訓經費1000萬元,培訓養老服務與管理人員2.3萬人次,帶動全省培訓16萬人次。將養老護理員、健康照護師等作為緊缺職業和工種,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按規定落實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創業培訓補貼以及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全面提高從業人員職業技能水平。
注重績效優先,創新完善全流程資金監管機制
為管好用好群眾“養老錢”,通過“三個強化”,扎緊管理制度“籠子”,理順資金監管“渠道”,守好資金發放“底線”。強化基金防風險運行監控,守牢養老金發放底線。建立企業養老保險基金運行監測月度報告、季度分析機制,促進基金平穩運行。強化資金全流程直達監控。打通資金撥付“最后一公里”,將年規模超過200億元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企業養老保險等補助資金,全部納入財政直達機制管理。對發放到“人頭”的資金,堅持實名制管理,直接發放到群眾個人手中,確保全省2337萬人的“養老錢”全部按時發放到位。強化資金全周期績效監控。將養老服務發展資金、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等資金納入重點績效評價范圍,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開展全周期跟蹤問效。同時,建立健全資金績效反饋機制,做到“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